今天﹐收到他的短訊﹐說要請我吃生日餐﹐補我已過快一個月的生日﹐要我不要拒絕他的邀請。我想也沒想就拒絕了。
其實早在分手的第一天開始﹐已決定不會再見他了。 回想過去在一起的三個月里﹐我所付出的情感﹐金錢﹐時間﹐努力及精神﹐換來的只是忽冷忽熱的對待﹐背叛﹐欺騙及隱瞞。或許﹐我們跟本不應該開始﹔或許﹐我們真的不適合對方﹔或許﹐是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。
雖然我已不再生氣他﹐但這不代表我已原諒他。 他所對我造成的傷害﹐不是言語可以形容﹐不是三兩天就可以平復的。不生氣他﹐已是我最大的寬容。見面 ﹖就免了吧﹗見了面﹐也不知要說什麼。要我當做若無其事﹐對不起﹐我辦不到。起碼﹐現在的我辦不到。
現在﹐只想不要再和他有任何糾葛﹐不要再有什麼牽扯。也許﹐若干年已後﹐偶然再見到他﹐還是會點個頭﹔也許﹐會視而不見﹔也許已沒有也許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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